2007年11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设置两本账 偷税坐班房
王海燕

  11月13日,海盐县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,并处罚金60万元。
    李某原是海盐县银珠米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从去年1月起,李某授意财务人员采取设置两套账核算、不申报纳税等手段,隐匿2006年的销售收入420万余元,少申报缴纳增值税、营业税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等合计56万余元,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94.22%。